近日,有日本网友发现,在任天堂注册的商标中出现了一个奇怪的汉字“草”。(其实6月就注册了,不过网友们刚刚发现)
一时间,许多日本网友陷入了懵逼状态。因为“草”这个汉字在日本网络中十分常用,许多网友都调侃称:“以后再想使用完整的草要向任天堂提交申请了”
虽然大部分网友应该都了解“草”这个字在日语中的含义,不过为了强调与中文含义的区别(不是脏话),这里还是再来解释一下:
日语,或者说是日本网络用语中的“草”代表的是“笑”。日语中的“笑”写作“笑う”,读作“wa ra u”,日本网友常用首字母“w”来代表笑。而它的形状很像地上的草,所以也产生了汉字版本“草”。(类似中国网络用语的“233”)同时,“w”的数量往往也代表好笑的程度,由此还衍生出了“生草/草生”、“大草原”、“草不可避”等等。
久而久之,日语中“草”的含义传到了中国。有时为了区分,网友使用时会在后面标上(日语)、(中日双语)这样的注释,随后这一用法又传回了日本。现在“草”也常常代表吐槽、有些尴尬、哭笑不得的意思。
不过实际上,熟悉任天堂游戏《精灵宝可梦》系列的玩家应该一眼就会认出,“草”代表的是《精灵宝可梦》中的草系精灵。而从任天堂注册的关联商标中也可以看到“恶”、“水”、“雷”、“斗”、“超”、“炎”、“钢”等等。
再根据下面注释的分类:第28类(玩具)、商品用途:游戏用具,游戏用集换式卡牌等。可以推断出,任天堂注册这个商标很可能是为在“精灵宝可梦卡牌”中使用,也就是说它的含义是“精灵宝可梦卡牌”中的草属性。
所以,其实网友们继续在网上使用“草”并不会被任天堂起诉x
不过也有网友提到,任天堂最近正在开拓中国市场。考虑到现在之所以会采用《精灵宝可梦》的官方中文名,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口袋妖怪》、《神奇宝贝》、《宠物小精灵》等名称在大陆都遭到抢注的影响。所以此次任天堂注册这些商标也很有可能是为防止此类现象在日本出现。
那么你觉得任天堂这次注册商标是出于何种原因呢?(大概没啥原因,就是注册了一下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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