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曾为大家介绍过,犯罪嫌疑人青叶真司的辩护律师于28日向京都地方法院提交了取消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决定的
申请
。就在29日,京都地方法院驳回了辩护律师方的申请,但并没有公开驳回的理由。
需要注意的是,
日本在这方面的规定,与我国有较大差异。之前这里使用了“保释”这个词,但这个与
保释
申请还是有一些区别的。此申请更类似于我国的,在被刑事拘留后,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的权利,不过也有一些区别。
根据日本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1项第60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应该同时符合嫌疑人有犯罪的理由,有拘留的理由,有拘留的必要性三点。其中拘留的理由包括无固定住所,有隐藏证据的可能性,有逃亡的可能性三个方面。达到有拘留理由的条件,需要至少满足其中之一。有拘留的必要性是指,将拘留与不拘留所产生的利益相对比,如果不拘留所产生的利益更大,则不能进行拘留。
根据日本刑事诉讼法第429条规定,对于拘留决定不服的犯罪嫌疑人或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
取消拘留决定
。这次青叶真司的申请就是辩护律师以“没有拘留的理由与必要性”提出的。
另外,京都警方也公开了一些犯罪嫌疑人青叶真司交代的作案详情。犯罪嫌疑人青叶真司称之前本想持刀行凶。在去年7月15日,购买了6把菜刀来到了京都。在17日上午,又购买了推车和装汽油的油桶。在18日实施了纵火。
警方指出,虽然犯罪嫌疑人青叶真司是临时变更了作案手段,但从购买推车的时候就已经决定进行变更了,所以应该属于重新规划犯罪计划。另外青叶真司还交代在作案前,还在京都购买了锤子。虽然案发时工作室玻璃的自动门正好开着,但由于青叶真司在之前踩点的时候门没有开,所以为了确保能够进入工作室,购买了锤子。
另外,相关搜查人员还透露,虽然目前青叶真司情绪稳定,积极配合调查。但由于重伤后长期住院接受治疗,目前记忆上出现了一些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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